吊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吊顶施工应在完成基底打磨与清理的粉尘作业、现场清
洁、表面涂界面剂和涂刷涂料后进行。
2 旧顶板应先将其基底清理干净后再涂界面剂,然后应用
腻子刮平。
3 送风和回风静压箱空间,暴露表面的钢筋混凝土宜采用
清水混凝土。
4.4.2 吊顶宜按房间宽度方向按设计要求起拱。吊顶周边应与 墙体交接严紧并密封。
4.4.3 吊顶工程应在吊顶内各项隐藏工程验收、交接后施工。
4.4.4 吊顶内各种金属件均应进行防腐、防锈处理,预埋件和
墙体、楼面衔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。
4.4.5 吊顶的吊挂件不得作为管线或设备的吊架,管线和设备 的吊架不得吊挂吊顶。
4.4.6 轻质吊顶内部的检修马道应与主体结构连接,不得直接 铺在吊顶龙骨上,不得在吊顶龙骨上行走和支撑重物。
4.4.7 吊顶饰面板板面缝隙允许偏差不应大于0.5mm, 并应用 密封胶密封。
4.4.8 吊顶内悬挂的有振源的设备,其吊挂方式应满足建筑结 构和减振消声的相关规范要求。
风系统风管制作应用5.2.7 风系统风管制作应有场地,其房间应清洁,宜封闭。 工作人员应穿干净工作服和软性工作鞋。
5.2.8 卷筒板材或平板材在制作时应使用无毒性的中性清洗液 并用清水将表面清洗干净,应无镀层粉化现象。不覆油板材可用 约40℃的温水清洗,晾干后均应用不掉纤维的长丝白色纺织材 料擦拭干净。
5.2.9 不锈钢板焊接时,焊缝处应用低浓度的清洁剂擦净。
GMP净化消声器内充填的消声材料应不产尘、不掉渣(纤维)、不 吸潮、无污染,不得用松散材料。消声材料为纤维材料时,纤维 材料应为毡式材料并应外覆可以防止纤维穿透的包材。不应采用 泡沫塑料和离心玻璃棉。
5.4.9 消声直段应安装在气流平稳的直管段上。
5.4.10 净化空调系统绝热工程施工应在系统严密性检验合格后 进行。
5.4.11 风管及部件绝热材料应采用有检验合格证明的不燃或难 燃材料,宜用板材粘贴形式,并宜加防潮层。
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十万级中央厨房装修施工的山东康德莱净化于2024/12/17 14:58:23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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